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依据《江西省开放型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和《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制定
来源:公示信息 | 来源:赣市府办发〔2017〕69号 | 时间:2019-03-03 | 609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构筑区域合作新格局

    1.着力打造“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

    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之间的合作,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与协商机制,密切双边高层会晤与友好往来,提升合作水平。加强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的交流合作,促进赣州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信息交流,协调推进项目合作。推动与沿线国家或城市建立经贸合作长效机制,建立经贸合作项目数据库。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建立与沿线国家和城市官方信息交流平台,实时发布经贸、文化交流等信息。加强与重庆、成都等国内节点城市的对接协作,集并赣粤闽湘四省及周边地区的产品出口直放,稳定开行赣州至厦门、深圳铁海联运快速班列,推动赣欧(亚)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常态化,将赣州打造成为“一带一路”国际货物集散地。

    2.深度融入长珠闽经济板块

    优化对接长珠闽的区域合作格局,突出重点城市和区域,构建以上海为中心辐射长三角、以广州和深圳为中心辐射珠三角、以厦门为中心辐射海西经济区的开放合作新格局。加强长珠闽地区的产业协作,整合延伸产业链条,推进产业链上下游深度合作,培育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布局优化的产业集群。围绕“北上南下”战略,深入开展“南下”招商,积极推动赣州与深圳、厦门、广州等地干部交流合作机制,积极深化赣州与深圳、广州、河源、厦门、泉州、龙岩等地战略合作。依托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及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平台,促进产业组团式转移。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现代产业走廊建设,加快推进沿海高端产业和技术向赣州市转移,提升产业承接水平。加快推进赣粤、赣闽产业合作区建设。

    3.密切与港澳台经贸合作

    充分发挥港澳台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作用,立足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台湾全球代工产业中心,澳门国际会展、旅游中心等独特优势,利用好赣港经贸合作活动、赣台经贸文化合作交流大会等平台,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加强与港澳台的经贸合作,着力引进金融、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科技创新产业项目。

    (二)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

    1.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加快“两城两谷一带”(即: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现代家居城、“中国稀金谷”、“青峰药谷”、赣粤电子信息产业带)建设步伐,围绕“两城两谷一带”主导产业开展招商,着力引进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现代家居、稀土钨新材料及应用、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围绕各地首位产业,打造产业集群。突出新经济招商,把握新经济规律和特点,发展壮大新经济。利用国家振兴赣南苏区和推进扶贫攻坚释放的政策红利,积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建设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赣州获批成为江西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大对技术含量高的重大装备等先进制造领域的招商力度,努力将赣州打造成为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的典范。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