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令第744号《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建设工程抗震责任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抗震责任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Copyright©2025 企业信用网 | 赣州诚信网| 赣州企业信用网 | 服务大厅 | 今日新鲜事 | 企业展示 | 网站地图 |家具企业专属信用服务
公安备案号 36070202000636 | 工信部备案号:赣icp备19009594号 | 关于我们 | 合同履约| 赣州企业信用服务热线:0797-8135315 1897012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