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增强市场监管基础能力。
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加快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建立市场监管与服务信息资源目录和标准规范体系,全面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信息资源和业务数据,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和系统协同应用。
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鼓励市场监管领域科研创新,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先进装备研制,布局一批国家和部门科技创新基地。重点推进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标准馆建设工程和昌平实验基地二期建设工程、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实验基地二期建设工程、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国家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等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市场监管所条例立法工作,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各方资源,改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检验检测和执法装备等监管条件,提升基层监管现代化水平。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统筹推进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水平市场监管智库和综合型研究机构建设,加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战略研究、决策咨询,开展人才需求分析。推进市场监管人才培养,加快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培养符合市场监管现代化需求的后备人才。在检验检测、药品审评、检查核查、网络数据监管、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等重点专业领域,着力培养引进一批“高精尖缺”人才。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大练兵,提升基层人才队伍能力水平。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建设,增进价值认同、情感认同、文化认同,增强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更好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激发各类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推动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和财力可能统筹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为市场监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落实职责分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推动规划有效落实。各地区要把规划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部署,建立规划实施长效机制,通过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定位,完善工作机制,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部署,抓好本领域市场监管重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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