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鼓励探索创新
各地区要鼓励基层大胆探索,针对规划实施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积累务实管用、科学精准的具体举措,不断丰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夯实市场监管的理论基础,推动市场监管创新发展。
四、加强评估考核
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研究构建科学反映市场监管成效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各地区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报告规划落实情况,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五、引导社会参与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深入解读规划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广大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市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拓宽社会参与渠道,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规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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