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

《湘潭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2023年11月24日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1月17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来源: | 来源:湘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 时间:2024-04-03 | 554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电梯应急救援依法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进电梯应急救援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救援信息共享和专业技能培训,推动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等组织提高社会互助救援能力。

第十八条 载货电梯的监管参照本条例执行。

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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