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期​赣州市“诚信红黑榜”

来源:市文明办等部门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8-10-16 | 3043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现依据有关部门诚信评价办法,发布我市2016年第3期“诚信红黑榜”,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令: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一、红榜
2015年赣州市市长质量奖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市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
二、黑榜
(一)江西省2016年第一批省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
江西南大爆破有限公司
(二)赣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

(三)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执行法院:赣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钟春仁,男,47岁
身份证号码:3621211969****7217
被执行人:谢观香,女,46岁
身份证号码:3621211970****7267
住址:赣州市赣县杨仙大道东路1号4栋*房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5年11月24日
未履行标的额:319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赣中民二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
2.执行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陈忠长,男,35岁
身份证号码: 3621251981****0516
住址:赣州市上犹县陡水镇长坑村鸡笼展组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6年6月15日
未履行标的额:304.78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上民二初字第94号判决书等案
3.执行法院:崇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姜景发,男,37岁
身份证号码: 3621261979****3015
住址:赣州市崇义县关田镇镜尾村海螺形组*号
未履行标的额:178.89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崇民一(古)初字第158号,(2014)崇民一初字第400、401号,(2014)崇民二初字第161号
4.执行法院:大余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韩聪,男,39岁
身份证号码: 3621241977****0035
住址: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余西街香樟华府**栋**室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5年12月11日
未履行标的额:83.94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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