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瑞府发〔2017〕7号)
现将《瑞金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瑞金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精神,建立完善我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信主体的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依法依规,保护权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鼓励支持各乡镇、各部门创新示范,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经济社会各领域。
二、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
(一)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
1.将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树立为诚信典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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