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执法,营造税务机关公正执法氛围
1.做好能力素质提升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部门、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一线部门人员培训辅导,提升其工作能力,增强其依法行政意识。
2.做好执法行为清理工作。各单位要整合各类税收检查,规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加大行政处罚的透明度,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性。
3.做好涉税收费清理工作。各单位严格落实总局清理收费项目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增加纳税人负担。
4.做好涉税中介监管工作。市局征管科要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杜绝强制和指定代理情况发生。
5.做好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好本辖区范围内执法督查、执法监察工作,及时查找、纠正各县(市、区)局在税收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全市税收执法水平。
(三)优化服务,提升税务机关诚信服务形象
1.积极落实税收工作规范。各县(市、区)局要按照纳税服务规范、征管工作规范、出口退税工作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精简涉税资料,下放审批权限,前移审批事项。
2.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县(市、区)局要按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创新服务方法,要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等服务制度,提速涉税办理。
3.不断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各县(市、区)局要不断探索国、地税纳税服务深度整合机制,打造赣州特色服务品牌,实现“进一家门、临一个窗、办两家事”的高效服务合作。
三、强力构建沟通顺畅、响应及时的诚信互动平台
(一)进一步完善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建设
各县(市、区)局要根据《赣州市国家税务局赣州市地方税务局 赣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赣州市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国税发〔2016〕7号)要求,会同地税局、工商联进一步完善本县(市、区)级纳税人权益维护机构的建设,构筑好纳税人诉求响应平台。
(二)进一步完善诉求响应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以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为平台,着力推进纳税人参事机制、民主评税听证评议机制、资讯服务机制、政策扶持机制、监督评议机制、工作协同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税收维权志愿服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实现政策宣传、业务咨询、重大事项参与、监督评议、争议纠纷化解等纳税人权益事项的有效落实,为打造纳税人满意、政府放心的税务机关奠定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12366热线建设
市局纳税服务科要根据总局、省局统一布置,积极推进12366远程坐席热线建设,加强远程坐席员工作考核和人文关怀,着力打造“能问、能查、能看、能听、能约、能办”的六能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税收违法行为快速处理机制,不断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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