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上犹县改名为南安县。绍定四年(1231),升会昌县为会昌军,仍隶赣州。咸淳五年(1269),会昌军复为会昌县。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江南西路为江西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赣州、南安军均隶江西行省;十四年(1277),赣州和南安军分别改为赣州路总管府和南安路总管府;十五年(1278),江西行省治所迁赣州;十六年(1279),江西行省治所迁回隆兴(今南昌市),南安县改名为永清,直隶江西行省;次年,永清复名上犹县,改隶南安路;二十四年(1287),并龙南县入信丰县,并安远县入会昌县,赣州路总管府领八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石城。元贞元年(1295),升宁都、会昌为州,以石城县隶宁都州,以瑞金县隶会昌州,赣州路总管府辖宁都、会昌二州及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四县。至大二年(1309),复置龙南、安远二县,隶赣州路。
明明吴二年(1365,当元至正二十五年),赣州、南安两路改为府,宁都、会昌二州复为县,赣州府领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石城、龙南、安远十县,南安府领大庾、南康、上犹三县。洪武九年(1376),江西中书省改为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赣州府和南安府均属之;十八年(1385),江西分为五道,赣州、南安二府均属岭北道。成化十三年(1477),设分巡岭北道于赣州,赣州、南安二府属之。弘治七年(1494),置南赣巡抚都察院于赣州,称虔院;十七年(1504)撤销。正德四年(1509),复置南赣巡抚都察院;十二年(1517),从上犹、南康、大庾三县划出部分辖地奏立崇义县,隶南安府,至此,南安府辖四县:大庾、南康、上犹、崇义。嘉靖三十六年(1557),增设分守岭北、岭东、岭南、漳南四道,统于虔院,岭北巡、守两道治赣州,赣州、南安二府隶之;四十年(1561),分出潮州程乡县及武平、安远、兴宁、上杭等县辖地置平远县,隶赣州府;四十二年(1563),只以程乡之义化等镇及兴宁之大信都为平远县,余地划回原辖县;平远县改隶广东潮州。隆庆三年(1569),析安远、信丰、龙南部分地置定南县,隶赣州府。万历四年(1576),析安远之寻邬等十五堡,置长宁县,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十二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龙南、安远、石城、定南、长宁,南安府领四县:大庾、南康、上犹、崇义。
清顺治三年(1646),沿袭明制,赣州、南安二府领县各如明时,改隶江西承宣布政司。康熙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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