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长胜、西江、太雷三县划属中央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6月,登贤县改隶于赣南战地委员会;7月,中央决定设立赣南省,驻雩都县城;8月,成立赣南省苏维埃政府,辖赣县、雩都、登贤、杨殷四个苏区县;9月,门岭县与寻安县合并,在雩都小溪成立寻安会县苏维埃政府,隶于赣南省,不久停止活动;10月,石城、兴国、宁都县城失陷;10月,在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治所由瑞金云石山迁至雩都宽田;中央政府办事处以宽田为中心,成立瑞西县苏维埃政府,直属中央政府办事处领导;合并兴国县东南部苏区和胜利县西南部苏区,设立兴胜县,同时成立兴胜县苏维埃政府,辖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1月,瑞金县、雩都县、会昌县失陷。1935年3月,中央苏区全部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8月14日,赣县解放,划出赣县原辖的赣州镇设赣州市,江西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赣州市,辖十八县(市):赣州市、赣县、南康、大庾、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虔南、安远、宁都、雩都、兴国、瑞金、会昌、石城、寻邬;8月27日,赣西南行政公署成立,驻赣州市,辖赣州、宁都、吉安3个分区;9月中旬,成立宁都(原议名瑞金分区)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宁都,原江西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的宁都、雩都、兴国、瑞金、会昌、石城、寻邬七县及抚州分区所辖的广昌,改由宁都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领十一县(市):赣州市、赣县、南康、大庾、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虔南、安远;11月,撤销赣州分区行政督查专员公署,其所辖县(市)改由赣西南行政公署直接管辖。1951年6月,撤销赣西南行政公署,成立赣州区专员公署,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驻赣州市,辖原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领十一县(市);宁都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直接管辖。
1952年8月,撤销宁都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领八县,除广昌划归抚州分区管辖外,余均改隶赣州区专员公署。赣州区专员公署领十八县(市):赣州市、赣县、南康、大庾、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虔南、安远、宁都、雩都、兴国、瑞金、会昌、石城、寻邬。
1954年,撤销赣州区专员公署,成立赣南行政公署,驻赣州市;同年7月,广昌县划入管辖,赣南行政公署共辖十九县(市)。
1957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变县用名字:雩都改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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