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食品工业协会章程(修订稿)

来源:协会 | 来源:赣州市食品工业协会 | 时间:2019-02-07 | 1905 次浏览 | 分享到:
赣州市食品工业协会章程(修订稿)
 2018年11月13日赣州市食品工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赣州市食品工业协会”。英文译名为:Ganzhou City Food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为:“GZFA”。
第二条  赣州市食品工业协会是全市食品工业企业的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主要由市规模以上食品企业、食品行业的工作者以及相关事业、企业单位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协会的章程开展工作及活动。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搭建平台,交流信息,相互支持,服务会员,协调发展,积聚所有会员之力,开发会内会外各种资源,努力为市食品产业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服务,为赣州市食品产业跨越发展加油助力。
第四条  本会在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党建工作。赣州市民政局为本会的登记机关,接受赣州市民政局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受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本会办公地址设在:赣州市杨公路1号金樽花园齐云山办公楼。
第二章  业 务 范 围
第六条 赣州市食品工业协会的主要职能和任务为: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食品行业开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作,为赣州市食品行业以及食品相关企业和会员单位服务。
(一) 开展食品行业产业结构、生产、研发、营销以及发展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就赣州市食品工业的发展、布局、方向等有关问题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二) 积极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
(三)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四) 实施“科技兴企”战略,开展技术交流与咨询活动,推广优秀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设备,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五) 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产业转型升级,参与修定和宣贯食品行业有关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和组织开展对食品行业的有关质量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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