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橙乡商会章程​

来源:商会 | 来源:赣州市橙乡商会 | 时间:2019-02-07 | 2136 次浏览 | 分享到:

赣州市橙乡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赣州市橙乡商会”。
英文名称为:Orange Township Chamber of Commerce of GanZhou City
缩写:OTCCGZC
第二条  赣州市橙乡商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经商办企业的信丰籍人士和热心本商会事业的有关人员自愿组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盈利社会团体。
第三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搭建平台,凝聚乡情,汇集商机,携手创业,服务会员,共同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经营者与劳动者关系,为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信丰经济社会繁荣昌盛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会在赣州市工商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并接受赣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设在赣州开发区迎宾大道水韵花都56号海鑫投资有限公司三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一)围绕维权、自律、服务、发展、创新等方面的功能开展工作。
   (二)发挥商会平台优势,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与政府招商引资,开展与国内外企业的交流合作,拓展市场,加快会员企业发展。
   (三)围绕中心服务会员,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项目、技术、人才、信息咨询服务,增强会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会员间的沟通与交流,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整合会员企业资源优势,形成开发合作强势,做强做大商会事业。
   (六)量力而行组织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树立商会良好形象。
   (七)加强商会自身建设,创新工作特色,不断增强商会向心力和凝聚力。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自愿交纳会费的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经商办企业的信丰籍人士,热心本会事业的有关人员均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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