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水平,根据《2020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健全信用工作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下设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规划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中心)、单位〕
2.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确保有专人负责社会信用建设日常工作,并指定工作人员为工作联络员。人员如有调整,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更新人员信息。〔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中心)、单位〕
二、夯实信用工作基础
3.继续完善门户网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在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提供“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地址链接,及时发布各地各部门有关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内容,努力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质量。〔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相关科(室、中心)、单位〕
4.继续抓好信用信息归集和报送工作。继续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内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尤其是社保缴费信息的归集,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数据报送规范化、常态化。〔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中心)、单位〕
5.修订发布2020年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对现有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进行重新梳理,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信用办后在“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进行公示。〔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中心)、单位〕
6.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在相关“双公示”信用信息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并做好“双公示”数据在局门户网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公示和台账留存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公示的数量、质量和时效。〔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规划政策法规科〕
三、强化信用承诺和联合惩戒工作
7.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制定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制度或方案,采取“各自负责,分类进行”的办法,规范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内的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内信用承诺流程,制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内的信用承诺书样本,并在“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上公示。在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等人社重点业务领域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中心)、单位〕
8.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并在“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上公示。整合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全面刻画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在监管资源分配、监管方法、监管内容和监管频次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激励、预警和惩戒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高信用市场主体减少现场监管频次,降低“双随机”抽查概率。相关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典型案例及时推送至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相关科(室、中心)、单位〕
9.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事业单位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领域信用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相关工作中的应用,将信用评价与就业创业资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等挂钩。建立信用信息联合奖惩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动响应,逐步推动信用信息在其他部门的应用,实现对守信者的联合激励和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就业局、社保局、农保局、劳动监察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0.建立完善人社领域红、黑榜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管对象信用管理制度和“黑名单”认定办法,健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制度、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等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强化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罚和约束。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信息及时推送至“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
四、大力开展人社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1.深入开展人事考试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国家考试诚信档案库建设,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机关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和职业资格考试等违纪违规信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上报。集中治理人事考试诚信缺失问题,督促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提升社会诚信水平。〔责任单位: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2.继续开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保险诚信参保制度建设,对失信行为的认定、管理和披露发布等进行明确,规范参保缴费行为。建立健全失信主体的信用档案。将骗保、违规违法操作、少缴和漏缴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失信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建立健全失信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严厉打击社会保障领域的违法失信行为,打击骗保等失信行为。加大对少缴和漏缴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守法诚信个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社保局、就业局、农保局、基金监督科〕
13.全面开展劳动保障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劳动保障方面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覆盖全市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评价标准,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示范企业给予必要的表彰激励,引导企业提高劳动保障诚信意识。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建设。组织实施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工作,评选诚信示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公示宣传。〔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五、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力度
14.做好日常诚信文化宣传工作。在经办窗口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利用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大楼和市民中心社保经办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有关诚实守信方面的宣传标语,广泛宣传人社业务领域内有关诚信方面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诚实守信的意识。注重发挥人社系统门户网站、《赣南日报》人社周刊、“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赣州人社”微博客户端等平台的独特优势,大力宣传报道诚实守信先进典型事迹,积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内营造诚实守信氛围。〔责任单位:相关科(室、中心)、单位〕
15.开展系列信用宣传活动。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展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工作成果。〔责任单位:规划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相关科(室、中心)、单位〕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相关链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zhuantizhuanlan/xinyongdashuju/xinyongdashujuqianyan/202006/t20200610_199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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