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来源: | 来源:国发〔2021〕6号 | 时间:2021-03-26 | 8978 次浏览 | 分享到:

11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今年要基本实现“跨省通办”。(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邮政局、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

(十)用改革办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13.推进能源、交通、电信等基础性行业改革,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收费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12月底前完成)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坚决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取消港口建设费,将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4.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要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得扰民渔利,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行。(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十一)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5.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类市场主体都是国家现代化的建设者,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弘扬企业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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