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来源: | 来源:自然资办函〔2021〕1373号 | 时间:2021-12-27 | 7905 次浏览 | 分享到:

54、事项名称: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治理,罚款。

55、事项名称:对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资质证书。

56、事项名称:对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事项名称:设计、事项名称: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事项名称:降低工程质量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资质证书。

57、事项名称:对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名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事项名称:设计、事项名称:施工及监理业务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资质证书。

58、事项名称:对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项名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事项名称:设计、事项名称:施工和监理业务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其资质证书。

59、事项名称:对伪造、事项名称:变造、事项名称: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事项名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事项名称:设计、事项名称: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吊销其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60、事项名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不及时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名称:注销手续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61、事项名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不按时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62、事项名称: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名称:注销手续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63、事项名称: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64、事项名称: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名称:注销手续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65、事项名称: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66、事项名称:对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事项名称: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行政处罚,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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