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结合实施健康中国行动,通过实施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建设和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总结探索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维护和疾病防治全过程的方式,形成可推广的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模式。
2.建设任务。一是推动若干地级市开展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建设,探索相关政策机制,推广适宜技术,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带动提升区域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二是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妇幼健康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试点。
3.配套措施。制定落实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健康促进专项政策措施。各地要积极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发挥中医治未病价值作用的政策机制。区域中医治未病中心建设试点城市和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单位要创新思路,探索积累有益经验。
4.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等负责。
(三)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慢性病、重大疑难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和优势,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建成老年医学中医药高地。
2.建设任务。一是推动有条件的省份依托现有资源,开展老年中医药健康(治未病)中心试点,探索完善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提升临床、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科学研究、健康管理能力。二是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及相关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3.配套措施。国家中医药局要进一步完善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标准,制定省级老年中医药健康(治未病)中心建设指南。各地要将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纳入本地区健康服务或养老服务相关规划,加大对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的支持力度。在中医药老年健康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岗位管理、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灵活的政策支持。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探索创新,形成好的经验和做法。
4.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负责。
(四)中医药数字便民和综合统计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基本建成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中药质量信息数据标准和统计体系,实现公立中医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国家要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2.建设任务。一是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要求,开展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支撑便民惠民服务。二是制定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家、省级两级平台,构建统一规范的数据标准和资源目录体系,基本建成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三是开展中医医院信息化基础达标建设,推进中医医院通用电子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试点应用。四是制定国家中药质量信息统计制度,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家、省级两级平台,构建统一规范的中药质量信息数据标准和统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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