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原文)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是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制定,于2023年2月10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来源: | 来源:国办发〔2023〕3号 | 时间:2024-03-10 | 947 次浏览 | 分享到:

3.配套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加强部门协调,建设国家级工作平台。各地要将综合统计、信息化工作纳入规划,落实主体责任,配备专职人员,加大实施保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综合试点和各类专项试点。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综合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4.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统计局牵头负责,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三、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

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健全中西医临床协同体系,提升中西医协同攻关水平,“宜中则中、宜西则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

(一)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创新建设。

1.建设目标。建设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水平。

2.建设任务。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辐射带动提升区域中西医结合整体水平。

3.配套措施。各地要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疗联合体,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项目单位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4.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建设。

1.建设目标。促进中西医医疗资源有效整合和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推进诊疗模式改革创新和医学领域创新发展,显著提高部分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疗效,形成一批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专家共识。

2.建设任务。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遴选一批项目单位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

3.配套措施。国家中医药局要统筹实施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各地要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省级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试点。项目单位要围绕解决重大疑难疾病治疗难点,整合资源、协同攻关,创新诊疗模式。

4.部门分工。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疾控局等负责。

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

重点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及中医药重大科学问题,布局一批中医药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和关键技术装备项目,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传承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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