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并在“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上公示。整合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利用大数据技术全面刻画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在监管资源分配、监管方法、监管内容和监管频次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激励、预警和惩戒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高信用市场主体减少现场监管频次,降低“双随机”抽查概率。相关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典型案例及时推送至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相关科(室、中心)、单位〕
9.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事业单位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领域信用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相关工作中的应用,将信用评价与就业创业资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等挂钩。建立信用信息联合奖惩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动响应,逐步推动信用信息在其他部门的应用,实现对守信者的联合激励和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就业局、社保局、农保局、劳动监察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0.建立完善人社领域红、黑榜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管对象信用管理制度和“黑名单”认定办法,健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制度、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等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强化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罚和约束。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信息及时推送至“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
四、大力开展人社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1.深入开展人事考试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国家考试诚信档案库建设,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机关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和职业资格考试等违纪违规信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上报。集中治理人事考试诚信缺失问题,督促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提升社会诚信水平。〔责任单位: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2.继续开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保险诚信参保制度建设,对失信行为的认定、管理和披露发布等进行明确,规范参保缴费行为。建立健全失信主体的信用档案。将骗保、违规违法操作、少缴和漏缴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失信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建立健全失信主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严厉打击社会保障领域的违法失信行为,打击骗保等失信行为。加大对少缴和漏缴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守法诚信个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社保局、就业局、农保局、基金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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