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江苏商会章程

来源:商会 | 来源:哲熙 | 时间:2019-02-07 | 183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赣州市江苏商会
英文名:Jiangsu Chamber of commerce in Ganzhou
第二条本会性质是由在赣州经商的江苏籍及有关人士自愿组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努力培养一支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为赣南苏区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会在赣州市工商联(总商会)领导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同时接受赣州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办公地点设在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机场路西侧36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增强会员法制观念和政策观念,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努力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经营者;
(二)维护和代表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本会的意见、建议、困难和要求,当好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积极为会员排忧解难;
(三)加强苏赣两省联系,组织各种招商活动,促进两地商贸、科技、文化、旅游的交流与发展;
(四)加强同港、澳、台和海外江苏商会的联系,争取更多的客商来赣投资;
(五)争取会员和社会各界资助,开展有偿服务,筹集活动经费;
(六)办好商会会刊和网站,及时交流商会活动信息;
(七)做好专项基金管理,开展各种会员联谊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江苏省在赣州投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私营业主;从事企业管理的苏籍工作人员;在各行各业工作的苏籍突出专业人才、知名人士;在江苏省投资创业以及有合作项目、经贸、商务往来密切的赣州本地企业与人员;热心于加强赣苏两地经贸合作的团体与个人,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本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单位会员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代表参加本会的活动。单位会员更换代表,需向商会书面报告。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终止等情况,应报商会备案,其会员资料相应变更或终止。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对苏商认可,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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