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来源: |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 时间:2021-01-07 | 523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七、营造包容创新的发展环境

20.创新管理优化服务。率先在数字经济领域试行“极简审批”“容缺登记”制度。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推动省市联合制定分领域监管规则和标准。将数字经济工作纳入及时奖励范围,对各地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工作推进有力、发展成效显著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服务数字经济工作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按规定实施容错免责。(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原文链接:www.jiangxi.gov.cn/art/2021/1/7/art_5474_3044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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