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九州商会章程

来源:商会 | 来源:赣州市九州商会 | 时间:2019-02-07 | 2746 次浏览 | 分享到:

赣州市九州商会章程

(提交2013年1月27日赣州市九州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赣州市九州商会

英文:GanZhou City jiu zhou chamber of commerce

第二条  本会性质:是由会昌籍在赣州中心城区从事工商业的人士自愿组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为规范,以乡情为纽带,团结、引导会员遵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勤劳、睿智、诚信、团结、互助、合作、进取”的会昌人文精神,加强会员间以及会员与外埠工商业人士的交流与合作,有效整合各种资源,促进会员事业共同发展。切实维护会员合法利益,提高会员企业知名度和公信力,为实现赣州、会昌两地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四条  本会为赣州市工商联团体会员,接受主管单位赣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赣州市民政局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设在章贡区健康路67号,联系电话:0797-8224953  传真:0797-8224953。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一)引导、教育会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

(二)组织会员举办各种形式的交流会,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及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

(三)协调会员间以及会员与外埠的关系,调解矛盾纠纷,为会员排忧解难;为会员对外交往与合作牵线搭桥;

(四)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保护会员正当的经营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通过资金联合、互助、参股等形式,寻找投资赢利的项目,实现企业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六)开展交友联谊和各项健康有益活动,建设企业文化,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七)开展为家乡建设献计出力活动,支持家乡事业发展;

(八)创办会刊,宣传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与政策,报道会员企业的重要活动与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承认本会章程,自愿交纳会费的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经商办企业的会昌籍人士(含在会昌工作、生活过的相关人士),热心本会事业的有关人员均可成为本会企业会员或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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